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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的有关处罚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 2017-11-29 14:04:00        【字体: | |

 

  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吊销相关人员的资格。 

  第九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