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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送检流程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1-13 11:06:00        【字体: | |

 

  客户将待测仪器送至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由检测业务服务大厅办理计量器具的受理。客户在检测业务服务大厅仪器接收组领取计量器具检测委托单,根据所送检仪器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委托单,例如:送检单位、联系人、电话、器具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附件等信息。由检测业务服务大厅的业务接待员对送检的器具和客户填写的委托单进行逐一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客户在委托单上签字确认。检测委托单共分两联,第一联由检测业务服务大厅保存,第二联由客户保存,用作领取仪器的唯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