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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关于电梯维保单位的有关处罚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 2017-12-20 15:29:00        【字体: | |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