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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认证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 2016-09-18 14:28:00        【字体: | |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之年,按照国家认监委和省局的工作部署,2016年全省认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和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认证监管体系为统领,通过强化认证监管,维护认证认可的社会公信力,使认证认可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为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工作目标开好局起好步。围绕这一总体要求,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方面:一是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会同指定实验室继续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努力扩大抽查地域、场所和产品品牌的覆盖面,使抽查结果更加客观准确;二是组织各市局开展对大型商场和超市内在售的强制性产品的监督检查,针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强制性获证产品,重点查处无证或冒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探索开展对认证机构开展的强制性认证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推进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向纵深发展。

(二)有机产品认证方面:一是在生产加工领域,会同有关认证机构,按照有机产品相关标准,组织各市局对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在流通流域,针对人民群众需求较大的瓜果蔬菜等有机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于质量不合格的有机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还要加大对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的查处力度,提高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的可信度;三是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加大对有机产品的推广普及力度,鼓励更多的产品进入有机产品行列,争取实现有机产品示范区零的突破。

(三)自愿性认证方面:一是按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继续对辖区内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实施网格化监管。二是加强对国家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监管,从认证机构、认证审核人员、认证获证组织入手,深入推进自愿性认证监管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节能低碳产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围绕省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节能、节水、低碳产品认证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指导各市质监局认证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在冶金、建材、化工等耗能大污染重的领域,推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服务当地节能减排工作。四是扶持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小微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鼓励认证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免费认证咨询。

(四)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一是开展3个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采取遴选竞争方式确定主导单位,参加单位不少于200家;二是按照五组“两个”的工作原则,继续加大对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和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建立县区局日常巡查、市局定期检查、省局随机抽查的事后监管新模式;三是现场评审是资质认定和资格许可的重要环节,今年,省局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强化对评审员评审活动的现场监督,确保事中监管更加有效有力。

(五)行政许可方面:一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简化网上审批办理程序,进一步压缩办理流程和审批时间,省本级力争实现在政务中心全过程办理;二是要求软件公司对审批系统进行完善升级,使操作更加简便、稳定、高效,真正发挥便于统计、便于备案等作用;三是按照省局的要求,今年将适时委托第三方,对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检查和评价评估,对于具备条件的市局采取差异性放权。

(六)案件查处方面:按照国家认监委统一部署,会同同级执法稽查机构,继续加大对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方面的案件查处工作力度,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科学执法,确保案件质量,充分发挥好案件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和震慑作用。同时,还要建立案件查处的信息报送制度,保证上下互联信息共享,还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认证执法工作水平。

(七)队伍建设和宣传培训方面:一是继续抓好全省认证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评审员的队伍建设,重点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现场评审、强制性产品、有机产品,以及对体系认证和认证机构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办法进行培训。二是利用质量日、认可日和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加大对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等自愿性认证,有机产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宣传力度。三是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要求,继续做好2015年度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统计工作,确保上报率不低于国家平均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审查员队伍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审核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使审查员的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有效。

(八)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方面:一是深入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调查研究,了解园区产业和产品特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检验检测方面的困难,根据园区产业聚集程度,提出建设综合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的建议,并为平台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二是鼓励和扶持已经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与企业生产主体相脱离并具有相应法律地位的企业内部检验检测机构面向社会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三是帮助企业从事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无偿为企业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也可根据企业要求,帮助企业联系或培训相关技术人员,为企业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奠定人才基础。四是为我省的认证机构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牵线搭桥,实现相互对接,帮助认证机构扩大服务对象。五是密切关注检验检测技术发展,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引导检验检测服务企业参与省长质量奖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