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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执法督查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 2016-09-20 11:31:00        【字体: | |

2015年全省执法督查工作紧紧围绕省局党组的中心工作,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不断深化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年分别组织开展了“质检利剑”和“查无证”等18项专项执法行动,“双打”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区域产品质量明显提升,12365举报投诉中心作用日益彰显,执法稽查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年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7602人次,检查生产企业9935家,查办各类质量和特种设备违法案件477件,查获涉案货值18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件。全省12365投诉中心受理质量申诉案件77件,投诉举报案件208件,业务咨询6125次,办结率均为100%。

一、2015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打假治劣,深入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

2015年,省局印发了《全省质监系统2015年执法打假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辽质监办发[2015]59号),明确了全省执法打假工作目标,确定了“质检利剑”工作重点,全面部署了年度执法打假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农资执法打假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根据农资企业分布特点,省局会同鞍山、锦州等市(县)质监部门对化肥、地膜等农资产品集中开展了执法检查,联合大连和葫芦岛市局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活动。各地因地制宜,深化了农资执法打假行动。抚顺市局组织了“执法打假惠民生,质监利剑护三农”集中月行动;营口市局组织市农委、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水源镇等8个农贸市场开展了集中联合执法检查,查处掺混肥和灭菌灵2起农资案件;昌图县局检查农资企业26家,农资宣传下乡39个村镇,暗访黑窝点3个,查办农资案件9起。质监部门围绕保春耕、稳增产主线,强化农资产品维权服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757人次,检查农资企业536家,实施农资抽样508批次,媒体宣传报道54次,发放宣传资料2.16万份,接受群众咨询2555人次,查办农资案件21起,农资执法打假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是建材产品执法打假工作又有新进展。为保障全省建材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省局印发了《全省质监系统2015年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提出以建材生产企业和建筑工地为整治对象,重点打击非法生产和使用“地条钢”等违法行为,强化建筑用装饰装修材料、涂料等民生产品执法打假力度,加强检查频次,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建材企业。沈阳市局全年检查建材企业152家,查处建材案件19件,涉案货值14万元;本溪市局采取多种举措推进建材产品专项整治,主动与部分建筑工地结成帮扶对象,“把好关、服好务”,帮助企业查验每批到货建材产品质量。建筑旺季时始终坚持8小时拉网式执法检查,不留死角,不漏盲区,严防死守,坚决杜绝违规建材产品流入建筑市场。据统计,全省建材产品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1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80余台次,检查建材企业440家,检查建筑工地769个,检查大型建材市场9家,查处建材违法案件32起,实施行政处罚31万元。

三是日用消费品执法打假工作取得新突破。2015年,随着关注百姓,服务民生执法打假工作理念的逐渐深入,全省以家用电器、餐具、洗涤剂和童车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对无证生产、标注标识不符以及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消费品集中开展了整治行动。省局分别组织大连、鞍山和营口市局对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和洗涤剂生产企业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有效应用了质检总局“单兵”执法系统,执法抽样、调查问询和笔录确认等执法工作全程与质检总局“执法管理平台”视频对接,受到了质检总局执法司好评。各市局精心筹划,强化落实,收到了良好效果。大连市局组织计量检定机构对米、面、茶叶和化妆品等7类日用消费品进行了专项整治,抽查生产、销售企业84家,537个批次,对5家净含量不合格和1家短斤缺两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阜新市局检查纸制品生产企业5家,查办案件2起。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51人次,检查消费品类生产企业213家,查处违法案件25起,罚没款26.7万元。

四是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质检总局工作部署,省局下发了《关于抓好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质检利剑”行动的通知》(辽质监办发[2015]94号),联合抚顺和铁岭市局,组织质检机构对6家车用燃油调配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抽检样品4批次。各地积极响应号召,及时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执法检查活动。沈阳市局对4家石油炼化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本溪市局开展了打击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专项行动,检查销售企业20家;锦州市局检查整车生产厂、石油炼化企业和加油站40家;阜新市局对全市31家汽车4S店汽车配件进行了集中检查;朝阳市局配合北京市局顺利完成了异地查办东风朝柴动力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柴油机案。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得力,落实到位,出动执法人员1035人次,检查发动机和整车生产企业4家、大型油库和炼油企业47家,汽车4S店65家,加油站184座。

五是“能效标识”产品执法打假工作取得新业绩。为保护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能效虚假、仿造和冒用能效标识等违法行为,省局精心研究部署,多方收集线索,明确执法工作重点,联合沈阳、大连等市局组织省计量院专家对节能灯、数字电视接收器和家用电磁炉等5类能效产品开展了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各生产企业能效标准执行情况,能源效率标识标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仿造或冒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等。鞍山市局对3家大型商场家用电器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溪市局对22家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能效产品2000余件,对查出的能效标识不规范产品采取了撤柜下架处理,并组织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取得了较好社会反响。全省能效标识产品专项行动共检查生产企业10家,销售企业49家,检查商场6家,涉及家电产品26个品牌,查处1起节能灯违法案件。

此外,2015年全省质监部门还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紧贴政府职能转变大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儿童玩具、淘汰汽油机助力车、净水器、中小学校服、旅游产品、伪基站和消防产品等“质检利剑”专项整治行动,均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强化服务,持续规范12365投诉举报工作

12365投诉中心是质监部门的服务窗口。一年来,同志们适应系统合并重组、功能开发等新形势,努力争先创优,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全新发展。省局印发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12365举报投诉工作管理规定》,重新调整了12365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流程,规范了12365工作体系。按照惯例成功组织了“3.11局长接线日”、“3.15晚会”值班值守和日用消费品“单兵”执法打假工作,实现了执法现场与质检总局指挥平台视频互动,特别是“3.11局长接线日”当天,我省执法现场受到了质检总局领导检阅。组织全省开展了“12365工作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应用了质检总局12365统计直报系统。顺利完成了大连和阜新市质监12365与市政府12345热线整合,切实做到了对接有序,工作不乱,热线不减的稳定局面。各地充分发挥12365工作职能,营口市局全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9起,立案查处11起;辽阳市局成功调解了跨省投诉案件,为天津杨某解决了电热毯质量纠纷难题,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千元,赢得了“为民服务、忠于职守”的锦旗;朝阳市局“315”活动期间,印制12365《民生为本民信为天》宣传册,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质监部门通过12365桥梁纽带作用,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发挥了执法打假的信息保障作用。

(三)巩固成果,区域整治工作得到了根本性好转

2015年,省局先后5次对凤城汽车配件和辽阳防水卷材开展督查督办工作,通过“以打促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综合监管,提升了整治成效。丹东和辽阳地方政府抓住区域整治契机,因势利导,连续几年强化整治力度,基本实现了“整治一个区域,成就一个行业,形成一个品牌”的效果。去年辽阳市集中组织“防水卷材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市政府领导亲自挂帅,组织质监、工商、环保、住建和公安等部门,采取五大措施综合治理防水卷材企业,出动整治人员89人次,对全市49家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查办案件2起,没收不合格防水卷材126卷,全面落实了产品抽样计划和各项许可生产制度,区域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凤城市市场监管局落实执法打假长效机制,以打击侵权为重点,查办案件7件,罚没款8.5万元。经过五年坚持不懈地整治,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名牌企业,并获得“辽宁省名牌”、“丹东市名牌”和“放心品牌”等称号。汽车配件已成为凤城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大量自主品牌稳步走上国内和国际市场,有21家骨干企业与10所高校建立了联盟,走上了“产学研用”科学发展道路,2015年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批准凤城市为“中国内燃机工业增压器产业基地”,标志着“凤城增压器”已成为丹东市产业名片,对凤城经济发展和出口创汇具有深远影响。

(四)攻坚克难,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打假工作

按照省局党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2015年,全省举全系统之力开展了“电梯和气瓶攻坚战”。省局率先垂范,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明确执法工作模式,组织全省稽查执法战线分时段落实了“电梯气瓶安全监管攻坚战执法打假、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专项整治和冬季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工作。省局成立了5个执法检查组,检查单位覆盖16个市、县(区),检查时间持续150余天,聘请专家107人次,查办特种设备违法案件75件。各市局本着“质量是基础,安全为底线”的原则,抓住质监系统“电梯和气瓶攻坚战”有力时机,上下联动,全省一盘棋,重拳严打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沈阳市局检查特种设备企业2338家,抽查特种设备5621台,依法查封停用特种设备106台,端掉4个充装液化气黑窝点,查处违法案件37起,收缴罚没款150万元;大连市局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44件,罚没款80余万元;本溪市局推行“执法人性化、服务细节化、宣传大众化”工作理念,检查特种设备1250台,基本做到逐家逐户、逐台逐项,不敷衍、不漏项、不虚假,联合市公安、交通部门2天内取缔一家无证充装“黑个体”;营口市局检查电梯5882台,排查安全隐患110个,取缔1家无证充装加气站;铁岭市局约谈了2家违法电梯使用单位。通过全战线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全省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5254家,抽查特种设备2.78万台,出动执法人员9825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130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60份。查封电梯390部,报废气瓶1.56万只,抽检液化石油气样品133批次,检出二甲醚37批次,检出率为28%。取缔非法充装站(点)13个,查办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43件。全省特种设备执法打假工作取得了成效。

(五)突出重点,“双打”和“查无”工作成效显著

2015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双打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夯实“双打”工作基础,完善“双打”长效机制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侵权假冒和“三无”等违法行为,狠抓落实,打伪治劣,全省“双打”工作取得了成效。省局重点组织了车用燃油专项检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整治、维护“中国形象”出口海外产品“清风行动”检查和互联网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四项行动。大连市局组织了40余项“双打”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890人次,立案108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实施行政处罚150万元。营口市局探索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执法打假,抽查电商网页1300次,对9家企业开展了线上线下产品执法检查;阜新市局为“双打”工作创造舆论氛围,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4期执法打假行动,提升了质监部门形象;葫芦岛市局充分利用区域泳装行业电商平台,连续两年强化电商产品执法打假工作,抽检10家电商企业22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目前全市泳装企业已获得12个省、市名牌,29个省著名商标,泳装产品质量逐年提升。据统计,一年来全省“双打”出动执法人员7580人次,检查企业3447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32次,媒体宣传报道约100余次,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7件。

(六)开拓创新,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稳步推进

2015年,质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儿童玩具和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和规定,组织辽宁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省标准院)和辽宁省缺陷产品召回处理中心(省质检院)落实职责,开创性地开展了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儿童玩具产品生产企业信息备案工作,采用调查摸底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22家生产企业落实了信息备案制度。二是加强儿童玩具产品召回管理,首次将儿童玩具列入省级许可证产品监督抽查目录,强化了监管措施和手段。三是督促和指导汽车生产企业继续依法履行信息备案义务,高质量完成了工信部整车生产企业信息备案录入工作。四是根据质检总局工作安排,及时处理了辽宁吉资商贸有限公司进口眼镜产品召回工作,妥善消除了商家质疑,为2016年开展消费品召回工作积累了经验。五是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宣传工作,在省局门户网站设立了“缺陷产品召回”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宣传召回知识和法规标准规定,全年累计发布信息84篇。

(七)勤政廉洁,稽查执法规范化建设再创佳绩

围绕质监“十三五”规划和“放、管、治”相结合的工作要求,突出质量和安全核心,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执法观念,不断强化队伍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印发《28-365365体育在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定(试行)》;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地方监管,对抚顺等6个市11家无证加气站实施行政约谈;三是组织2次全省市、县级稽查执法人员培训班,内练本领,外树形象,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四是利用绩效考核确定年度稽查执法工作任务,通过开展行政执法集中检查和年底考评量化各市局稽查执法工作成效。适应形势需要,各地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不断建章立制。大连市局开展了“你点我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社会监督员确定检查对象,执法全程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执法活动更受欢迎、更接地气。同时还修订了《稽查队百分考核细则》,出台了《罚没物品内部管理规定》;本溪市局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锦州局落实“六五”普法宣传,推进执法工作由罚没型向服务型转变,改善执法部门形象;绥中县局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全省稽查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得到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有所提升。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执法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在促进经济发展同时,面对执法外界环境和因素影响,在执法打假履职尽责上研究不够深入,办法不多。二是取消垂管后,地方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干扰正常执法情况时有发生;三是“三局合一”后,地方局执法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案件数量明显下降,文件上传下达和信息报送工作不畅;四是执法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形势需要,电商执法,新领域执法还有待加强。对此,我们要坚持改革当先,大胆作为,要勇于奉献,敢于担当,切实推动执法打假向纵深发展,为质量提升和质量安全做出贡献。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全省执法督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质检和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转职能、转作风,落实“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强化区域整治和缺陷产品召回,大力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一)继续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

一是突出以消费品、节能环保产品、农资、建材和民生计量产品为重点,开展系列百姓关心、社会关注、关系国计民生产品的执法打假行动,认真落实质检总局工作部署,维护百姓切身利益。二是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工作。严格属地查处,追根溯源,注重收集证据,严查电商产品质量,净化网络市场。三是加强督查督办,案件会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督办促进案件办理,以会商统一办案思路,规范处罚标准,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二)继续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日常检查巡查,掌握区域质量动态,坚持“以打促建”,防止区域性质量问题反弹,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整治“回头看”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开展重点产品执法检查活动,定期督促区域整治产品企业加强监管,强化质量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协助地方政府做好迎接质检总局检查验收准备工作。三是落实责任,努力构建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共治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质检总局对区域整治工作要求,保持区域整治工作成果。

(三)继续抓好“12365”系统应用和业务建设

一是保障并维护好“12365”系统正常运行,保证诉求渠道畅通,按照“值守、接听、处置”工作原则,依法办理各类投诉举报和业务咨询,发挥“12365”窗口作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有效应用“12365”系统统计分析功能,开展重点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综合分析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收集重点产品质量的社会舆情,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三是落实质检总局工作要求,完成“12365”信息系统软、硬件配置,加强“12365”执法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

(四)继续加大“查无证”和“双打”工作力度

一是按照省“双打办”和“查无办”年度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有效部署本地区整治工作,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和12365直报系统数据报送工作。三是加强“双打”和“查无”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部署,做到量化工作内容,任务层层分解,明确专人负责,有方案、有部署、有总结,强化责任落实,保证工作质量。

(五)继续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宣传平台,畅通宣传渠道,通过培训和座谈等方式,集中宣传召回工作的意义和要求,明确企业责任和义务。二是发挥“12365”投诉中心和两个省级缺陷中心作用,广泛收集缺陷产品数据信息,畅通缺陷产品召回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机制。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消费品和不履行信息备案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强化召回缺陷产品企业后续执法检查,确保缺陷产品召回工作落到实处。

(六)积极开展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

一是落实质检总局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早谋划,早部署,积极在家电、洗涤用品和童装行业内开展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二是落实责任。确定辖区各机构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负责人,统一组织协调领导本地区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完成时限,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三是及时开展承诺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强化执法工作时效,认真遵守行政执法工作纪律,执法检查注重产品内在质量,发现违法行为,区分不同情况,严肃处理。

(七)创新执法方式,落实工作职责

一是创新执法工作方式,发挥技术优势,强化说理式执法和技术执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提升服务理念。二是落实省政府涉企行政执法100%备案工作要求,实施“双随机”工作机制,强化执纪问责,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公开透明。三是强化机制建设。继续落实稽查建议书和行政约谈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好“两法”衔接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