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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质监局标准化处与沈阳标准化院联席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 中国质量报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 2017-11-10 08:38:00        【字体: | |

 

  11月7日下午,沈阳市质监局标准化处与沈阳标准化院联席会议在沈阳市标准化研究院召开,会议对今年标准化主要工作进行梳理小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对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进行学习、研讨。

  会上,标准化研究院华长春院长、余滨江书记、勾颖副院长按照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了交流汇报。标准处周琰处长对标准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院里在服务意识、主动意识、危机意识上有所增强,为今后发展注入了凝聚力,在承担营商环境标准化课题、行政审批标准化项目、散煤治理等重点任务时能够服从大局,年轻同志和中坚力量勇挑重担、主动学习、不怕吃苦,在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

  随后,周琰处长从标准化改革、标准化战略、标准化示范试点和重点项目、新兴标准体系构建四个方面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通报。周琰处长认为,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申报、消费品标准比对提升、企业标准评价比对、公共信息标志建设提升行动、企业标准领跑者等工作取得了积极突破,同时在营商环境、标准大数据智能化服务平台课题研究以及国家机器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农药染料国家级标准验证检测点等重点项目取得新进展。同时在标准化政策体系完善、自身能力建设、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周琰处长指出,近两年沈阳的标准化工作是在巩固成果打基础、蓄积实力促创新的爬坡阶段,只要大家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的工作将出现拐点,形成良性循环、遍地开花的良好局面。

  在对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进行学习、研讨时,周琰处长认为新法有五个亮点,一是赋予设区市地方标准制定权;二是赋予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属地监督权;三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四是明确县级以上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五是明确标准化奖励制度。同时要求处院同志加强对新法的学习和宣传贯彻。

  标准化处全体人员、标准化研究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