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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质监局会同市委督查室对全市18个重点领域标准化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 2018-01-03 10:09:00        【字体: | |

 

  按照《盘锦市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盘委办改发[2017]1号)文件(以下简称1号文件)要求,2017年12月14日、15日,市委督查室和盘锦市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质监局)成立督查组对全市18个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的督查。

  此次督查以查看书面总结和见证材料为主,督查的重点是各领域标准框架图搭建、标准体系表编制和引用、研制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自我研制标准收集、分类整理及汇编成册情况,各领域示范试点开展情况和标准制修订情况。

  在基础工作方面,绝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1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标准化工作,18个重点领域均已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各领域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标准化建设任务清单,并且严格按照1号文件规定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在标准体系构建方面,绝大多数牵头单位都能严格按照1号文件要求,搭建标准框架,编制标准明细表,收集本领域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积极协调有关单位研制本部门的工作标准,构建本领域的标准体系。个别单位在标准体系构建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之处。有的单位标准体系建设与1号文件要求不相符,未体现标准化工作特点;有的在标准明细表编制、收集标准文本及部门标准研制方面进度较慢;有的单位还需对引用标准进一步收集、整理和分类等等。

  在标准化国家试点工作方面,在有试点任务的部门当中,已经完成试点申报并已开展工作的有: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冷链物流标准化试点;已申报、正在走审批程序的有殡葬服务、儿童福利院等2个民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已向省质监局提出申报、未上报国家标准委的有公交客运服务标准化试点和城市交通管理标准化试点。

  在标准制修订方面,1号文件明确规定有制修订任务的物流业和城乡环卫两个领域已向省质监局提出了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另外,机关事务管理、旅游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也积极向省质监局提出了10项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截止11月20日,省质监局已批准我市8项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另外,市民政局同省民政厅一起研制的辽宁省地方标准《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已通过专家审查,近期即将发布、实施。

  在全市18个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是市质监局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用国际化视野谋划推进标准化与市域经济社会活动深度融合,助力全市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督查工作开展对于推进全市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进程,更好完成一号文件规定的任务指标,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盘锦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