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钢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钢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局组织开展了钢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按照 “双随机”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随机选取大连、鞍山、抚顺、营口、辽阳、铁岭、朝阳等7个市,从7个市中分别随机抽取15家钢铁、15家水泥产品获证企业作为检查对象。经检查,15家钢铁、15家水泥产品获证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其中,中小企业问题较为突出。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管理不规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二是部分企业生产设施不能满足细则要求。三是部门企业缺少部分检验设备,计量设备未按要求定期检定和校准。四是部分企业化验室检验人员不足,原材料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记录不全、不规范,原始记录不规范。五是部分企业产品合格证标识标志不正确。
三、处理情况
针对本次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企业,各市局已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目前,工作已经完成并复查合格。
附件:2017年钢铁、水泥产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及后处理情况汇总表